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4号线大流量防汛应急抢险车采购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4号线大流量防汛应急抢险车采购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159.94万元
3.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4.质保期:需求清单中所有物资的质保期从全部物资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5.供货期限:自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大流量防汛应急抢险车的采购。(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要求
1.谈判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须提供加盖谈判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谈判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类别的制造或销售;
3.谈判单位在本项目谈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万元(含)以上防汛应急抢险车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开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10%)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5.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或谈判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最低价法。
四、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请于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登录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ncsmtr.com/)获取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谈判单位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03月16日17:00时(含)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单位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ncsmtr.com/)发布澄清或答疑文件及顺延谈判时间,敬请获得谈判文件的所有谈判单位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21年03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综合楼91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综合楼910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31-8685237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6852247
联系人:文工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98826
邮箱:gdhczb@163.com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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