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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20年车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长轨运服采【2020】038号网上报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0:08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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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20年车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长轨运服采【2020】038号的相关服务进行公开网上报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报价单位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报价文件、采购清单、合同模板、用户需求书的全部要求。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报价内容: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20年车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长轨运服采【2020】038号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采购清单、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

2.最高限价:150450.00元

参与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价;营业执照副本影像件与网上报价响应文件一同上传;

2)参与报价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包含特种气瓶(PD5)的定期检验工作;资质证书影像件与网上报价响应文件一同上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或报价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4.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止;

2)各报价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止的时间段内登录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进行加密报价并填写澄清内容(如有),并于2020年12月16日17:00至2020年12月17日17:00的时间段进行解密(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3)如有澄清则须重新提交报价及报价响应文件,澄清清单(如有)挂网时间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发布,敬请所有参与报价的单位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业主保留是否采纳澄清意见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1年1月-2021年3月(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起算,总计3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超过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视为无效报价。

6.所有报价单位须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报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7.本次参与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16日17:00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单位,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本次报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报价保证金由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代收、代退。账户名为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开户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城轨采购网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比价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报价单位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报价无效处理。

10.本次报价中选候选人的确定: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资格审查及总项总价进行比较,资格审查合格且最低总价的报价单位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若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排名第一的单位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由监督员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11.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报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报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报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2.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运营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且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没收中选单位的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单位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报价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单位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选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选单位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报价文件、采购清单、用户需求书、合同模板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5)经查实报价单位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6)串通参与报价相关行为的。

13.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则默认完全响应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的要求。如报价单位明确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报价。

14.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5.有关此次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采购单位查询。

16.采购单位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7.报价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须对本项目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报价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本项目报价文件。

18.潜在报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单位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约部

异议受理电话:(0731)-86852373

地址: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楼

2)投诉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受理电话:(0731)-86852247

地址: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7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主: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楼

电话:(0731)-86852373

联系人:沈工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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