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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7:03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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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控制价: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总价(元)

1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咨询服务项目

4000000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作为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总牵头顾问,协助甲方组织实施本项目,协调其他咨询机构的工作;提供存量资产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提供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投融资、财务、法务、商务等全过程PPP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组织市场测试,编制实施方案,进行财务测算,编制项目全套采购文件(含PPP项目合同),协助开展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及谈判等。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存量资产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并根据要求编制完成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2、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协助组建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组织架构、协助组织开展市场测试、编制项目工作方案等;

3、在项目识别阶段,开展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思路方案研究、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出具报告并协助财政部门开展相关评审;

4、在项目准备阶段,编制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完整实施方案、进行财务测算,直至项目实施方案获得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审核通过,并协助财政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申报财政部PPP储备清单及PPP项目管理库;

5、在项目采购阶段,编制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全套采购文件(含PPP项目合同)、协助开展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及谈判,协助双方签订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合同;

6、就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沟通和汇报;

7、提供2号线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建总体PPP项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和后续3个月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公司成立且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906100048

3项目预算:4000000

最高投标限价:4000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详见4.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4.2.1和4.2.2要求,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上述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入库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审计业务。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必须满足上述(3)的要求,其中:

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要求;

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上述(3)2)和(3)3)的要求。

(5)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9年7月18日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9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2019年6月14日17:00时至2019年6月21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路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0731-8685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女士、彭先生

电话:0731-85328332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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