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释义服务项目 ,已于2023年2月20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6楼605室完成了竞争性采购工作,并确定以下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
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第三成交候选人: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