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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运营期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16:23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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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5 号线运营期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运营期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长轨运服采【202225

3.项目预算:82万元

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至2024年,总计24个月(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起算,总计24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公务车的车船使用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元/座)。(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总公司或由总公司授权的湖南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

(1)若为总公司(即法人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总公司《保险许可证》;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须为总公司下辖的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湖南省级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2)若为湖南省级分公司(即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其总公司《保险许可证》,且满足上述第(1)条中“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湖南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须提供省级(含)以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及投标人对该名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最低价法

四、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ncsmtr.com/)获取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谈判单位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1181700时(含)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单位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ncsmtr.com/)发布澄清或答疑文件及顺延谈判时间,敬请获得谈判文件的所有谈判单位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六、谈判保证金提交与退还

本项目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谈判单位须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注册参与并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本次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16400.00,谈判保证金必须由谈判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出,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谈判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否则将无权限参加本次谈判。

2.本次参与谈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2211169:00()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单位,将无权限参加本次谈判。

3.本次谈判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谈判保证金由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代收、代退。账户名为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开户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谈判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其确定对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及结果无异议,且在中选结果公示截止后予以退还谈判保证金;中选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谈判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5.项目终止谈判保证金退还,已经收取谈判保证金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无息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重新组织采购时,谈判单位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提交谈判保证金。

6.谈判单位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后,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7.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相关制度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没收部分或全部谈判保证金,并出具书面处理决定,除此之外,如谈判单位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谈判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 谈判单位提出撤回或撤销或放弃中选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 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

(3) 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 中选单位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清单、附件、合同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5) 经查实谈判单位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6) 串通参与谈判相关行为的。如不同谈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2211161430分,地点为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910电子评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3.谈判单位代表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中选原则

1.谈判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选候选人,并对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后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九、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

联系人:沈工

话:0731-8685237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

联系人:黄女士

话:0731-84317978

2022111

附件1:长沙市轨道交通 1、2、3、4、5 号线运营期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附件2:长沙市轨道交通 1、2、3、4、5 号线运营期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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