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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轨道集团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第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14:1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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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5年轨道集团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网址: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含公告正文以及采购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等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2022-2025年轨道集团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第二次)

1.2 项目编号:CSGDJJ-202233

1.3 服务期:36个月。维保时间如有变动,按照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1.4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办公大楼8三菱MAXIEZ垂直电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语音播报装置、轿厢地板、轿厢装饰、安全标示、标牌、照明等)的维保工作以及电梯内部(如电梯的内部井道钢结构除锈补漆、底坑垃圾清理等)的清洁作业。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5控制价237294.03元

1.6 竞价响应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为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授权的分公司,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为分公司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且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价。

2.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按函告内容执行(如有,以采购人提供的函件内容为准)。

1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审查文件上传格式及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4.成交候选人推荐方法

4.1本项目以不含增值税总价进行竞价。

4.2评审小组从满足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不含增值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则采用评审小组票决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3当供应商低于(不含)所有有效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时,由评审小组启动成本评审工作,以判别该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审小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竞价。

5.公告、澄清及报价时间

5.1公告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5.2澄清时间: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5.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登录采购平台填写疑问内容,填写疑问时不得上传与疑问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将视其报价无效。采购人对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如有澄清或修改,将在采购平台上另行公告通知,其中:

1)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不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顺延竞价截止时间。

2)如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须重新进行报价,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5.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报价、上传资格审查等文件。

6.报价要求

6.1本项目对所有供应商的增值税税率均暂定为6% ,供应商须按该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合同支付阶段,增值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据实支付和结算。合同支付时,供应商需开具经采购人认可的合法完税单据。

6.2供应商须按照附件2《采购清单》要求在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其中,所报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6.3本项目以不含增值税总价进行比价。供应商报价须满足“不含增值税总价=总价/(1+6%”和“不含增值税单价=单价/(1+6%”,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4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6.5“单价”、“总价”均是包含了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的报价。

6.6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单位为元。

6.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最终结算以长沙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单位审核为准。

6.8报价应保证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

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7.2 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的附件,以及对竞价采购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8.其他

8.1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公告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重新竞价。

8.2采购人有权在响应文件递交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被列为成交候选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已确定成交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同时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8.3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平台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参与本项目竞价需使用CA数字证书,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专区中数字证书的办理要求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并在采购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的绑定。

3)供应商操作指引、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CA数字证书驱动等详见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相关信息。

9.异议与投诉

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女士

联系方式:0731-86850740


附件:1.资格审查等文件上传要求

2.采购清单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2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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