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朝阳村平安主题站艺术创作部分(浮雕、搪瓷版画、装饰宣传画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朝阳村平安主题站艺术创作部分(浮雕、搪瓷版画、装饰宣传画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CSGDJT-201925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373万元,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3号线一期朝阳村平安主题站的艺术创作及制作安装,具体内容为:(1)1块主艺术墙浮雕(尺寸:长15090mm×高3250mm;面积约为:49㎡);(2)4块副艺术墙浮雕(长2500mm×高3250mmX4块;面积约为:32.5㎡);(3)52根柱子的104块搪瓷版画(规格以柱子装修后现场实际尺寸为准,总面积约为:65㎡);(4)通道大、小大装饰宣传画(6块大装饰画,4块小装饰画及2块梯楣装饰画,总面积约为:95㎡)。具体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二、资格要求
1、谈判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谈判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设计或艺术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②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谈判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①在谈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场所艺术设计项目业绩;
②在谈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公共场所艺术制作安装项目业绩。
③以上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内。
注: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4、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以联合体参与谈判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上述第1款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2款第①点、第3款第①点要求;
③联合体参与人须满足上述第2款第②点、第3款第②点要求。
5、联合体成员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参与谈判、合同签订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或谈判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4.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谈判单位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月6日17:00时(含)前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单位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谈判单位,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谈判单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 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20年1月10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05竞争性谈判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轨道集团大楼16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邱术平
电话:0731-86850731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联系人:程林、林珊
电话: 0731-88887748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