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25日,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长沙市组织召开了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2020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后,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了五位技术专家对修改完善后的《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由5名技术专家、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组成了噪声、固废验收工作小组,形成了噪声、固废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将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9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验收报告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ZGPatbYw9u0-mxuJ1UQGw,提取码mm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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