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 [2018]4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我司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相关政策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此期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0.5%降为0.4%。
二、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按原费率生成的工伤保险应收数,按新费率将应退收部分作为预缴费抵扣本月社会保险费。
本次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在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又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待此次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满后,公司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再按照湖南省统一部署做相应调整。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