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公司召开《建设项目合同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左卓主持会议,相关部门、中心、子分公司结算负责人参会。
会议组织各单位对新修订的办法和过渡实施期方案进行了集中学习、宣贯。各单位开展深入探讨,进行业务交流,相互解疑释惑,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左卓指出,《建设项目合同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公司改革的需要,更是理顺结算工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需要。就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他要求,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各单位要进一步抬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彻底转变“等、靠、要”思想,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结算报审滞后、审减率高的问题。二是要转变工作方法。合同实施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合约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指导、做好服务,确保制度执行落实落地,合同结算工作平稳过渡。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工程建设技术经济等结算资料,依法依规加速完善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和程序,快速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防范和减少结算阶段集中解决遗留问题,全面推动结算工作又快又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