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及市国资委的工作部署,2月18日起,集团监事会对各子公司与合资公司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及评价工作。
检查组将通过查看财务报表、财务凭证、工作台账及座谈等方式,着重对财务数据真实完整、账实相符情况、往来款项清理情况及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进一步了解企业财务总体状况及资金运转情况,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工作,财务工作的开展要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各子公司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财务工作者要恪守职业道德,务实作为,坚守纪律底线,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证企业资金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将有效提高各子公司合规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对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推动作用,为企业良性运营和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