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提高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有效稳定员工队伍,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令第3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力资源部制定了《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该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审议,公司职代会表决通过,报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完成向市人社局备案。
按照方案,企业年金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启动受托机构竞争性谈判,待受托机构确定后,开展账户开立、年金缴费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