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公司召开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化讨论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左卓出席并主持会议。企业管理部、监察审计部、投融资部、人力资源部、建设管理部、合约部、招标中心、实业公司、运营公司、武广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管部法务科汇报了《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草拟稿)》的有关内容。与会各方围绕当前公司在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左卓指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化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法务科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制度管理体系,加强对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提升全体员工法律意识,进一步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筑起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