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公司组织各部门对省纪委印发的《关于4起领导干部受到“断崖式”处理的通报》进行认真学习传达讨论,对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提高公司全员的政治敏锐性,着力解决个人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我想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对这次的学习谈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是动作越来越快,反腐倡廉逐渐常态化。五年来,惩治这一手决不放松,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管级别有多高,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根据中央纪委网站数据显示,自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是十七大期间审查中管干部总人数的3.6倍;处分厅局级干部6600余人,是十七大期间的3.2倍……而这四年多来,制度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不断扎紧的制度之笼,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所谓“断崖式降级”,其实是表述曾身居高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因违纪等原因被“非正常”去职、大跨度降级的一种比喻。用“纪言纪语”来讲,这是在纪律审查当中对严重违纪的被审查人,依纪依规给予党纪重处分(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三种情形),同时在职务上进行重大职务调整。
联系当前,轨道公司地铁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子项目多、工期时间长,职务犯罪、贪污腐败易发高发。因此,在地铁施工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在思想源头上打打预防针、念念紧箍咒是非常有必要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在地铁施工建设过程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管控,特别是招投标和采购环节,用制度规范行为,也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在党中央重拳出击、高压反腐的背景下,努力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加强对地铁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金融管理,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证资金流动公开化、透明化;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企检合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
当然,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只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多管齐下,发挥其综合效能,才能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从根本上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