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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八个严禁”让清明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18-04-04 18:19 作者:李欢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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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清明,廉洁随行。清明节来临之际,公司纪委通过LED显示屏方式向全司党员干部员工推送廉洁过节的廉政提醒,要求严格“守节”,勿踩党纪红线,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休闲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回乡探亲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

(四)严禁用公款或指使、安排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车辆等接待安排;

(五)严禁违规报销或转嫁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六)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七)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严管就是厚爱,重在日常、贵在较真、功在持久。公司纪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温馨提示和廉洁提醒,既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滋生,又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起到了良好的“提神醒脑”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了全司党员干部员工廉洁从政(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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