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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执法、安保装备及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5 12:2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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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7年执法、安保装备及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2017年执法、安保装备及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约68万元

3.谈判内容:为执法、安保装备及劳保用品采购,其中主要包括执法记录仪、作战靴、临时路障、医药箱、防暴头盔及警用装备器材柜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包括以上所有货物的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其间包含检验、试验、验收、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等内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二、资格要求

1. 谈判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谈判单位须提供所投的执法记录仪、急救包、警用强光手电、防刺背心、防暴头盔、伸缩警棍、防割手套共七样产品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影印件,影印件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 谈判单位须提供所投的执法记录仪、急救包、警用强光手电、防刺背心、防暴头盔、伸缩警棍、防割手套共七样产品列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5年公安警用装备协议供货目录”的中标通知书影印件,中标通知书内须体现以下拟投产品:执法记录仪、急救包、警用强光手电、防刺背心、防暴头盔、伸缩警棍、防割手套。上述产品可不在同一中标通知书内。 

4. 谈判单位所投的执法记录仪、急救包、警用强光手电、防刺背心、防暴头盔、伸缩警棍、防割手套共七样产品应获得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授权书原件。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5. 谈判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警用装备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16年8 25 日起至2016年8 29 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日期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轨道集团大楼1612室

4.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6.联系人:邬利文             联系电话:86850783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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