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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6 15:13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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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2.项目控制价:358988.53元

3.谈判内容:(1)对尚双塘车辆段培训教室电线线路布线进行整改及投影设备安装、调试。

(2)对尚双塘站下行站台换乘室改造。项目包含设计图深化设计、设备的搬运、调试,建筑垃圾清运,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验收及质保期服务等内容。

(3)对黄兴车辆段综合楼11楼办公室126室与1127室,1132室与1133室一面墙天花板以上部分未做封堵,现做砖混封堵(含砖混砌筑、墙面粉刷、铝扣天花板吊顶拆装、窗帘盒拆除及安装)。

(4)包括光达派出所房屋和配套设施及2号线望城坡站警务室、五一广场站警务室、五一广场站警务室设备房、长沙火车站警务室、长沙火车站警务室设备房、橘子洲站警务室、长沙火车南站警务室、长沙火车南站警务室设备房、万家丽广场警务室、梅溪湖东站警务室的外墙粉刷层开裂、屋顶渗漏水、吊顶松脱、小便池漏水、食堂排水排烟不畅等内容。

5)包括围挡设置、装饰墙面拆除、排水沟垫层凿除、沟内垃圾清理、EP防水涂料施做、垫层找坡排水、恢复等内容。

4.施工工期:(1)尚双塘培训教室线路布线整改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此项目所有施工。

(2)尚双塘车站换乘室整改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此项目所有施工。

(3)黄兴车辆段综合楼11楼办公室改造自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此项目所有施工。

(4)光达站派出所房屋及配套设施修缮与改造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此项目所有施工。

(5)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此项目所有施工。

二、资格要求

1、 谈判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 谈判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5、本项目现场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详见公告附件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16 12 26 日起至  2016 1230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日期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02室

4.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6.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86852347             

2016年12 月26日

 

公告附件

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其他要求

现场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员应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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