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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债发行服务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5:55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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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服务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境外债发行服务项目

2.谈判控制价:承销费为债券发行总额(5亿美元)的4‰

3.谈判内容:本次债券发行交易规则为S规则,拟在香港交易所(“HKEx”)上市交易,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债券承销商将在本项目中担任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以及评级顾问角色,负责制订可操作、合理的发行方案,科学铺排工作计划,协助我司获取相关有权审批机构各项批文,严格控制发行综合成本,确保债券发行成功,安全回流募集资金。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之内完成本次债券所有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2018年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在3个月内获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承销商须年内(2018年12月31日前)协助我司择机发行债券,并回流募集资金。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独立资格的单位或联合体形式的单位按下列要求参与谈判。

(一)以独立资格参与谈判的单位要求

1.谈判单位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公司注册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2.谈判单位须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注册证明书<证券及期货条例>》(同时具备第1、4、6类牌照)。须提供证书原件。

3.2014年1月1日以来谈判单位须具有(不少于3支)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或地市级(或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国际信用级别为投资级及以上)境外发债项目中担任过全球协调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提供的评级报告或评级结果公告+承销协议或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为准)。

(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单位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量及权责等。

2.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本条款“(一)以独立资格参与谈判的单位要求”内的全部内容。(双方业绩可累计计算)

3.联合体须由一家中资行和一家外资行组成,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不允许一家机构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谈判,或一家单位的两个或以上的团队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17年10 30 日起至2017年113 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日期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轨道集团大楼1608室

4.报名时须递交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

6.联系人:邬利文联系电话:86850736

谈判邀请公告介绍信(上网).docx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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