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长沙轨道集团大楼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澄清和答疑公告
2025年长沙轨道集团大楼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供应商提出疑问时间已按采购公告的规定时间(2025年11月6日17:00)截止。供应商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竞争性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65万元(含)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安防系统)项目供货或者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商务评审表中对于加分业绩的要求:供应商具有1个加分业绩得基本分10分。每增加1个加分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加分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含)的视频监控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安防系统)项目供货或者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为准(包含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澄清:若供应商提供1个满足招标要求的金额大于90万元的项目合同,是否既可以作为门槛业绩,也可以用作加分业绩?
答:若供应商提交的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合同,在满足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均可视为有效业绩。
问题2: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技术评审表中对于技术参数的要求:对带“▲”条款的技术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技术参数声明函原件、产品说明书扫描件或彩页资料扫描件。若“技术要求”中对某项“▲”条款有明确佐证材料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请澄清: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为: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技术参数声明函原件/产品说明书扫描件/彩页资料扫描件其中1项?
答:供应商需提交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技术参数声明函原件,以及产品说明书扫描件或彩页资料关键页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若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或彩页资料中未明确体现相关技术参数,需在技术参数声明函中作出相应说明。
问题3: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采购须知/附件2-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使用采购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CG格式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MB。 通常电子投标的响应文件容量在100-200MB,且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含有很多图片内容,容量占用较大。 请澄清: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MB”是否是书写有误?如书写无误,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容量放宽至100MB?
答:鉴于在线采购平台技术因素,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容量尽量控制在20MB以内,如响应文件超20MB,请联系“长沙轨道集团在线采购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热线(0731-86850935)进行上传文件临时扩容。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