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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5 15:39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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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CSGDZZ-201701

  3、资金来源: 自筹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含轨道集团公司、运营公司(含黄兴车辆段)共64辆维修车辆。

  第二标段:包含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含车辆段)、三号线、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24辆维修车辆。

  第三标段:包含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六号线、长沙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15辆维修车辆。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9家子分公司的公务车辆进行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公司。

  2、投标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为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2015年度湖南省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企业”,须提供《关于发布2015年度湖南省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企业的通知》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2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1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2月20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中标原则

  投标人须参加本项目(含三个标段)的投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标段一”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标段二”的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标段三”的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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